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共同綱領(lǐng)》,這部綱領(lǐng)具有臨時憲法的性質(zhì)。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票通過。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修改后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又稱“七五憲法”。
1978年3月5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經(jīng)重新修改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三部憲法。
1982年12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四部憲法在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上正式通過并頒布,是一部有中國特色、適應(yīng)中國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shè)需要的根本大法。
此后,又對現(xiàn)行憲法進(jìn)行了先后五次(1988、1993、1999、2004、2018)修改。
視頻:王嶠 配音:李曉文 文字整理:劉英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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