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日報社濰坊融媒訊 3月13日,叢某酒后在昌樂縣城區(qū)多次用手機撥打110、119、12345等電話,虛構火警警情并辱罵110接線員,擾亂正常辦公秩序,情節(jié)惡劣。經查,叢某曾于2月17日酒后多次撥打110謊報警情處以治安處罰,現因尋釁滋事被昌樂縣公安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昌樂縣公安局相關民警提醒廣大市民,如無報警內容和事項,惡意撥打110、119、12345等電話或者反復撥打騷擾電話,將受到治安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還要負刑事責任。
濰坊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張益閣/文圖